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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通知(第二批)

 

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 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负责开展相关选拔工作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12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12个月

 

2.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选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数学学科“双一流”建设联盟高校和中俄数学中心合作基地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数学学科“双一流”建设联盟高校和中俄数学中心合作基地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3)本科插班生:数学学科“双一流”建设联盟高校和中俄数学中心合作基地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成绩单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该项目亦可支持学生、学者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外方邀请信中须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申请时英语需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三、人员选拔办法及录取

 

1. 申请方式

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

 

本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数学“双一流”建设联盟高校和中俄数学中心合作基地学生均可报名。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于8月20日之前通过邮箱进行报名。

 

联系人:孙老师

邮  箱:sino-russian@math.pku.edu.cn

 

 

目单位将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9月1-10日(第二批)。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 录取时间

录取结果将分别于10月底(第二批)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公派留学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通知将发送至各单位主管部门。

 

四、人员派出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五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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